據中國法學會反家庭暴力網絡調查顯示,近2/3兒童也曾經遭受過家庭暴力。對兒童的暴力,多系父母虐待子女,究其原因,有的是父母對子女的期望值過高,有的是子女有品行障礙如習慣性偷竊、說謊等,有的是子女有生理缺陷如遺尿、肢體殘疾,也有的是父母的心理扭曲變態等。非親生父母家庭虐待孩子的暴力,多為后繼的一方把孩子視作夫妻感情交流的障礙。長期對兒童使用家庭暴力,或長期目睹家庭暴力的小孩,對其肉體和精神都造成巨大傷害,使其仇視親情,并容易形成孩子反社會的扭曲心理。
特別提醒
⑴細心關注孩子的行為變化,如果發現孩子突然出現沉默孤僻、脾氣暴躁、煩躁不安等狀況,可能是由家庭暴力引起的。要耐心地引導孩子說出家庭暴力發生的原因和過程,責怪只能加重孩子的心理陰影。
⑵開誠布公地與實施暴力的家庭成員談話,勸誡、教育他(她)認識到家庭暴力的危害和可能承擔的法律責任;如果家庭暴力屢次發生,應及時讓孩子遠離施暴者,比如送至值得信賴的親友家暫住,直到家庭暴力問題得到妥善解決。
⑶向婦女兒童保護組織尋求法律援助和庇護,緊急情況可以撥打110報警。
⑷對受到家庭暴力侵害或目睹家庭暴力的孩子進行心理治療,通過情感的撫慰重新建立孩子對大人的信賴,消除暴力行為帶來的心理陰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