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乏溝通遭家暴 改變自已促和諧
發布時間:2014-02-17
省站
基本情況
2012年10月26日,案主阿珍因為忍受不了丈夫對其施暴來到廣東省婦女維權與信息服務站(省站)進行咨詢求助。案主阿珍2004年結婚,大女兒9歲,兒子5歲。三年來多次因家庭小事與丈夫發生沖突,最嚴重的一次是2012年10月份,丈夫當著家人和孩子的面搧了案主一掌。案主現在回想當時被打的情形內心很害怕很傷心,不知如何趕走內心被丈夫打的陰影。夫妻打架也給孩子心理造成了一些負面影響。案主一家四口與其丈夫的二哥、四弟弟一家三口住在同一屋檐下,關系比較復雜。案主夫婦經營一家銷售電腦檔口,二哥及四弟、弟媳做幫手,所以住在一起,案主與丈夫家人關系不是很好,如果發生什么糾紛丈夫就叫案主離開家。
二、辦理過程及結果
胡玲站長了解情況后,覺得專業的心理輔導能夠讓案主更快走出內心陰影,站長遂交代工作員為案主預約心理咨詢并要求認真跟進輔導。工作員與案主協定“幫其找到面對暴力行為陰影的力量,重構夫妻溝通模式及共建和諧家庭”的目標后,在為其安排六次專業心理咨詢,同時工作人員也積極配合心理老師對案主進行跟蹤輔導。最終,案主阿珍思考問題的角度開闊很多,特別重要的是能覺察到自身的問題,為人處事能力有很大提高,與丈夫及家人關系也有很大改善。回訪時,她與丈夫能在一個半月內融洽相處,只是遇到激烈的事情時還是有點難以控制情緒,這對于長期不愿溝通的夫妻來說已經是很大進步。工作員再次約案主來訪,站長給案主如下建議:1.改善對婆家人的態度,技巧性的表達內心感激與感受;2.改變與丈夫的溝通模式,樂于并擅于表達,孩子可以起到很好的橋梁作用;3.已經發生的事情就讓它過去,要向前看,看事情要多角度,要多看丈夫的優點;4.不要輕信那些帶有明顯感情色彩的建議,要辨別,要清楚內心真實想法。咨詢過程中,案主也多次表示,能夠感覺到丈夫對他的暴力行為的歉疚,很生氣時會通過砸東西發泄,而不是打案主。案主認識到自己確實還有很多做得不到位的地方,會繼續努力營造一個和諧家庭。
三、工作成效和啟示
1.案主與丈夫之間的相處模式很長時間內是賭氣、互相不理睬。案主愿意通過改變自己來改善關系是很好的,但是肯定會反反復復。對這種情況我們應該做好心理準備,多給予一些陪伴,幫助案主分析相處融洽與關系突變的原因,使案主找到自身的正能量,建立改善關系的信心,更有力量去解決問題。
2.作為一名社會工作者,接訪過程中發現年輕的工作員自身社會實踐經驗還是遠遠不夠,有些案主通過網絡、電視、書本已經學習到很多關于婚姻家庭方面的理論知識,他們不需要理論教條,而是需要社工列舉自身經驗來給他們提供一個指引。所以,年輕的工作人員要積極向經驗豐富的站長和老師們學習。
3.針對案主這種自我意識很強的人,總是糾結已經發生過的不好的事情,內心會把不好事情無限放大,往往看不到生活中的陽光。所以應該幫助案主增加生活閱歷,讓他們發現,現實中還有很多更不幸的人,自己還是很幸運的。有條件的話聯系案主參加同路人小組,在小組中學習成長。
4.夫妻關系的個案應該對雙方都進行輔導,通過雙方努力來改善夫妻關系。但是針對一方不愿意來或是客觀原因不允許的情況,我們認為社工可以征得案主同意,適時向對方了解情況并輔導,在什么情況下以及怎樣與第三方接觸是工作員需要思考的問題。